宁夏人才培训网
中心动态
成果展示
推荐课程
【讲座题目】
    《高效执行力与自主创新能力》

【讲座内容】
《高效执行力》
  第一部分:执行力要义
  第......

 

营销师(考核办法)

考核办法

一、考核内容
   (一)知识部分:包括职业道德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。
   (二)技能部分:包括书面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。   

二、知识部分考核
   (一)方式: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,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   (二)题型:包括单项选择、多项选择和判断题共三种题型。
   (三)时间:90分钟(职业道德30分钟,理论知识60分钟)。
   (四)计分:职业道德考核卷面满分为20分,12分以上为合格。理论知识考核卷面满分100分,60分以上为合格。   

三、技能部分考核
   (一)书面技能考核   1、方式:书面闭卷考试。   2、题型:包括案例选择题、案例分析题、情景模拟(录像测试)题和方案策划题共四种题型。   3、时间:120分钟。   4、计分:卷面满分100分,60分以上为合格。
   (二)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见附件2。

四、成绩计算
   (一)总成绩计算:   1、知识部分总成绩=职业道德成绩+理论知识成绩×80%。   2、技能部分总成绩=书面技能成绩×80%+论文答辩成绩×20%。
   (二)职业道德、理论知识、书面技能和论文答辩共四个部分考试成绩均合格者,可获得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。
  (三)总成绩不及格,且仅一项成绩不及格者,其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,保留期内可自愿申请参加一次补考。

版权所有 © 2005 宁夏社科院培训中心
地址:银川市凤凰北街172号 宁夏科技馆六楼培训部
Tel:(0951)5023993 5053993
E-MAIL: nx_lm@163.com